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基础知识知识点(2),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二节 金融远期、期货与互换
一、现货交易、远期交易、期货交易
根据交易合约的签订与实际交割之间的关系,将市场交易的组织形态划分为三类:
(一)现货交易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二)远期交易
远期交易是双方约定在未来某时刻按照现在确定的价格进行交易。
(三)期货交易
期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在集中的交易所市场以公开竞价方式所进行的标准化期货合约的交易。
期货交易一般不进行实际交割,而是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反向交易、平仓了结。
二、金融远期合约与远期合约市场
金融远期合约是最基础的金融衍生产品。由于采用了“一对一交易”的方式,交易事项可协商确定,较为灵活。
缺点:非集中交易同时也带来了搜索困难、交易成本较高、存在对手违约风险等缺点。
根据基础资产划分,金融远期合约包括:
(一)股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
包括单个股票的远期合约、一揽子股票的远期合约和股票价格指数的远期合约三个子类。
(二)债权类资产的远期合约
主要包括定期存款单、短期债券、长期债券、商业票据等固定收益证券的远期合约。
(三)远期利率协议
是指按照约定的名义本金,交易双方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交换支付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的远期协议。
(四)远期汇率协议
按照约定的汇率,交易双方在约定的未来日期买卖约定数量的某种外币的远期协议。
1.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债券远期交易,该交易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进行,中心为市场参与者债券远期交易提供报价、交易和信息服务,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
债券远期交易数额最小为债券面额10万元,交易单位为债券面额1万元。债券远期交易期限最短为2天,最长为365天,其中7天品种最为活跃。交易成员可在此区间内自由选择交易期限,不得展期。
为降低远期债券交易的违约风险,目前我国的交易规则还部分引进了期货的交易制度,交易双方协商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
200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远期利率协议业务管理规定》。
自2007年11月以来,人民币远期利率协议的参考利率均为3个月期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
目前国内主要外汇银行均开设远期结售汇业务,同时,在新加坡、我国香港地区,还广泛存在着不交割的人民币远期交易。
三、金融期货合约与金融期货市场
(一)金融期货的定义和特征
1.金融期货定义
期货合约则是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在未来某日按成交时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的标准化协议。
2.与金融现货相比,金融期货的特征具体表现为:
(1)交易对象不同
金融现货交易的对象是某一具体形态的金融工具,金融期货交易的对象是金融期货合约。
(2)交易目的不同
金融工具现货交易的首要目的是筹资或投资,金融期货交易主要目的是套期保值。
(3)交易价格的含义不同
现货价格是实时的成交价,期货价格是对金融现货未来价格的预期。
(4)交易方式不同
现货交易要求在成交后的几个交易日内完成资金与金融工具的全额交割。期货交易实行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交易者并不需要在成交时拥有或借入全部资金或基础金融工具。
(5)结算方式不同
以基础金融工具与货币的转手而结束交易活动。绝大多数的期货合约是通过做相反交易实现对冲而平仓的。
3.金融期货与普通远期交易之间的区别:
(1)交易场所和交易组织形式不同
(2)交易的监管制度不同
(3)金融期货交易是标准化交易,远期交易的内容可协商确定
(4)保证金制度和每日结算制度导致违约风险不同
(二)金融期货的主要交易制度
1.集中交易制度
金融期货是在期货交易所或证券交易所进行集中交易。
期货交易所是期货市场的核心。
2.标准化期货合约和对冲机制
3.保证金及其杠杆作用
设立保证金的主要目的是当交易者出现亏损时能及时制止,防止出现不能偿付的现象。
双方成交时交纳的保证金叫初始保证金。
4.结算所和无负债结算制度
结算所是期货交易的专门清算机构,通常附属于交易所,但又以独立的公司形式组建。
所有的期货交易都必须通过结算会员由结算机构进行,而不是由交易双方直接交收清算。
结算所实行无负债的每日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制度,就是以每种期货合约在交易日收盘前最后1分钟或几分钟的平均成交价作为当日结算价,与每笔交易成交时的价格作对照,计算每个结算所会员账户的浮动盈亏,进行随市清算。由于逐日盯市制度以1个交易日为最长的结算周期,对所有账户的交易头寸按不同到期日分别计算,并要求所有的交易盈亏都能及时结算,从而能及时调整保证金账户,控制市场风险。
5.限仓制度
限仓制度是交易所为了防止市场风险过度集中和防范操纵市场的行为,而对交易者持仓数量加以限制的制度。
6.大户报告制度
以便交易所审查大户是否有过度投机和操纵市场行为。
限仓制度和大户报告制度是降低市场风险,防止人为操纵,提供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有效机制。
7.每日价格波动限制及断路器规则
(责任编辑: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