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市场法律法规》辅导资料

发表时间:2019/4/13 15:45: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一)设立方式

1、有限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

2、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公开募集或定向募集)

3、 注意辨析:募集设立与IPO

【单选】以下哪项是有限公司可采用的设立方式()

A.定向募集 B.募集设立 C.公开发行股票 D.发起设立

答案:D 解析: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方式可以是前三种,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用发起设立方式

(二)设立登记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

(1)申请人

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2)提交文件: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签字)

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全体股东或发起人)

其他文件(不记)

(3)名称时效:6个月

不得用于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2、公司设立登记程序

(1)提出申请:当地工商局

(2)提交文件:身份类、财产类证明文件

(3)设立登记:确认法律主体资格

(4)易错点辨析

*签署文件人的称谓:有限责任公司叫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叫发起人

*募集设立与发起设立的区别:募集设立要多提交创立大会纪录,公开募集的还要证监会批文。

3、公司设立登记的法律效力

(1)企业合法设立,具备法人资格

(2)成立日期(生日)为营业执照签发日

(3)刻章(公章)、办证(纳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基本账户)的资格

考生热点关注:

原定2019年5月证券从业考试提前至4月27日举行

原定2019年5月证券从业报名调整至4月9日17时结束

2019证券从业考试通过后,这些证券考试值得考!

3月证券从业考试难不难,考过的人怎么说的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证券从业

        [无忧通关班]

        科学体系 重学保障 限时特惠

        680

        了解课程

        656人正在学习

      • 证券从业

        [金题通关班]

        高性价比 大数据题库

        158

        了解课程

        656人正在学习

      • 证券从业

        [金题强化班]

        入门+进阶 重点强化

        128

        了解课程

        656人正在学习

      考试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