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重点辅导3

发表时间:2012/12/11 15:21:4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了帮助考生了解、复习2013年证券从业考试教材相关重点,中国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网特地整理证券从业考试证券交易辅导资料,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二、交易席位和交易单元

(一)交易席位的含义

交易席位是证券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内进行交易的固定位置,其实质还包括了交易资格的含义。

(二)交易席位的管理

1.交易席位的取得和享有的权利。

根据我国证券交易所现行制度的规定,证券交易所会员应当至少取得并持有一个席位。证券交易所会员可以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购买席位,也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会员之间转让席位。

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享有下列权利(以深交所为例):

(1)进入证券交易所参与证券交易。

(2)每个席位自动享有一个交易单元的使用权。

(3)每个席位自动享有一个标准流速的使用权。(深圳证券交易所1个标准流速为每秒15笔)

(4)每个席位每年自动享有交易类和非交易类申报各2万笔流量的使用权。

(5)证券交易所章程、业务规则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2.交易席位的转让。

证券交易所会员不得共有席位,席位也不得退回证券交易所。

未经证券交易所同意,会员不得将席位出租、质押,或将席位所属权益以其他任何方式转给他人。

席位只能在会员间转让;会员转让席位的,应当将席位所属权益一并转让;会员转让席位,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证券交易所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

对存在欠费或不履行证券交易所规定义务的会员,证券交易所可不受理其席位转让申请。

(三)交易单元

交易单元是指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向证券交易所申请设立的、参与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与接受证券交易所监管及服务的基本业务单位。

交易单元是交易权限的技术载体,会员参与交易及会员权限的管理通过交易单元来实现。

深圳交易所交易单元相关事宜:

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取得席位后,可根据业务需要向交易所申请设立1个或1个以上的交易单元。

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会员的申请和业务许可范围,为其设立的交易单元设定了交易或其他业务权限:

(1)一类或多类证券品种或特定证券品种的交易。

(2)大宗交易。

(3)协议转让。

(4)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及非上市开放式基金等的申购与赎回。

(5)融资融券交易。

(6)特定证券的主交易商报价。

(7)其他交易或业务权限。

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会员的申请,为交易单元提供使用交易所交易系统资源和获取交易系统服务的功能:

(1)申报买卖指令及其他业务指令。

(2)获取实时及盘后交易回报。

(3)获取证券交易即时行情、证券指数、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等交易信息及相关新闻公告。

(4)配置相应的通信通道等通信资源,接入和访问交易所交易系统。

(5)获取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其他服务权限。

相关文章:

2013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重点辅导

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交易历年真题

更多关注:成绩查询  考试培训 辅导资料 模拟试题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证券从业

        [无忧通关班]

        科学体系 重学保障 限时特惠

        680

        了解课程

        656人正在学习

      • 证券从业

        [金题通关班]

        高性价比 大数据题库

        158

        了解课程

        656人正在学习

      • 证券从业

        [金题强化班]

        入门+进阶 重点强化

        128

        了解课程

        656人正在学习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