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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证券从业考试科目证券投资基金精选第八章(3)

发表时间:2012/6/5 11:25: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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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投资基金精选讲义第八章基金利润分配与税收第三节基金税收,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三节 基金税收

一、基金的税收

(一)营业税

对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营业税。

(二)印花税

从2008年9月19日起,基金卖出股票时按照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而对买入交易不再征收印花税。

历史上:

从2005年1月24日起,基金买卖股票按照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从2007年5月30日起,基金买卖股票按照3‰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从2008年4月24日起,基金买卖股票按照1‰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三)所得税

对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对基金取得的股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款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二、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税收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的规定征收营业税。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从事基金管理活动取得的收入,依照税法的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机构投资者买卖基金的税收

(一)营业税

对金融机构买卖基金的差价收入征收营业税。对非金融机构买卖基金份额的差价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二)印花税

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暂免征印花税。

(三)所得税

对企业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个人投资者投资基金的税收

(一)印花税

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暂免征收印花税。

(二)所得税

1.个人投资者买卖基金份额获得的差价收入,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股票的股利收入、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储蓄存储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发行债券的企业和银行在向基金支付上述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分配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义务人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按50%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分配股息、红利、利息时,不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的国债利息、买卖股票差价收入,在国债利息收入、个人买卖股票差价收入未恢复征收所得税以前,暂不征收所得税。

4.个人投资者从封闭式基金分配中获得的企业债券差价收入,应对个人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封闭式基金在分配时依法代扣代缴。

5.个人投资者申购和赎回基金份额取得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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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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