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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并
1、概念 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依法达成合意并归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2、种类 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吸收合并:有一个公司存续,其他解散
新设合并:全部解散,创立新公司
*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形成的公司继承
3、程序
(1)董事会拟定合并方案
(2)订立合并协议
(3)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
有限责任公司: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决议
(4)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通知、公告债权人
a.合并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自接到通知日起30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b.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
(6)办理登记
(一)分立
1、概念:一个公司又设立另一个公司或一个公司分解成为两个以上公司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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