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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工程师培训项目管理知识点:质量保修期管理工作内容
质量保修期管理的工作内容
(一)质量保修制度
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二)质量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
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5 年;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2 个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
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 2 年。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试运行是工程管理权移交给业主后,由业主组织进行的全部试验。
一般由业主方全面负责组织和指挥,承包方负责指导和技术服务。
承包方负责编制试运行计划和操作手册,明确试运行过程的质量控制点和合格标准。
承包方负责试运行现场的各项准备工作。
试运行总结报告由承包方试运行项目经理组织编制。
发生事故后,由责任方按国家规定及时提出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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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