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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咨询工程师考试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重点16

发表时间:2013/5/8 9:20:4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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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2014年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教材考点详细阐述,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学习2014年注册咨询工程师考试的重点知识!

第四章 资源利用分析与评价

大纲要求

一、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合理性分析;

二、矿产资源优化配置与合理性分析;

三、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与合理性分析;

四、水资源优化配置与合理性分析;

五、节能、节水方案与评价。

考试情况分析

本章的内容比较简单,历年考试出题量不大,考题相对比较容易。2012年的考试中增加了项目用地预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的内容。考生在复习的时候要注意项目用地和理性分析、节能节水等内容。

第一节 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与合理性分析

《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国土空间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

一、 土地资源调查

项目土地资源调查的内容包括:拟选场(厂)址地区的分类和市县等别,城市总体规划的土地功能划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规划,调查并踏勘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位置分布、规模数量、周边环境、土地的所有制度及其全书等,便于分析判断项目立项中土地资源利用的可得性、合理性。

二、土地资源论证

土地资源论证旨在论证项目用地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是否符合规划中的土地功能划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供地政策等。

土地论证报告的格式:

(一)总论

包括编制土地资源论证报告的目的,编制依据,项目选址情况,项目建议书提出的场(厂)址位置及主管部门审查意见等。

(二)建设项目概况

(三)建设项目占用土地资源论证

(1)所选场地是否属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2)预选的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其位置分布、数量规模、周边环境、土地的所有制及其权属、土地资源的配置和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等能满足建设项目需求。

(3)分析不同场(厂)址位置对周边土地资源及其他土地用户的影响。

(4)论证场(厂)址位置设置是否合理。

(四)建设项目用地合理性分析

(1)建设项目功能分类及土地功能规划分析。

(2)土地利用的适宜性分析。

(3)土地利用的合法性分析。

(4)土地权益补偿方案。

(5)土地利用的社会影响分析。

(6)耕地占补平衡分析。

(五)节约用地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提出如生产装置集中布置、联合布置的方式,公用工程设施集中设施,水、电、汽、气集中供应等方式,以减少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占地,实现节约用地。

(六)土地资源论证结论

包括项目建设用地的合理性结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项目用地的预审意见等。

三、项目用地预审

(一)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和受理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是指国有资源管理部门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依法对建设项目设计的土地利用事项进行的审查。

需审批的建设项目在可行性研究阶段,由建设用地单位提出申请;需核准的建设项目在项目申请报告核准前,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需备案的建设项目在办理备案手续后,由建设单位提出用地预审申请。

(二)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的内容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的内容,包括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拟选址占地情况、拟用地面积确定的依据和适用建设用地指标情况、补充耕地初步方案、征地补偿费用和采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等,项目建议书复批文件或者项目备案批准文件。

单独选址建设项目的选址位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确定的地质灾害易发区,要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还应有项目所在区域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证明材料。

(三)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的原则和内容

(1)项目用地预审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3)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

4)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2)项目用地预审的内容主要如下:

1)项目选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用地规模是否符合有关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

3)项目占用耕地的,补充耕地初步方案是否可行;

4)征地补偿费用和矿山项目土地复垦资金的拟安排情况;

5)项目用地需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划的修改方案、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等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项目用地预审实行分级管理

需人民政府或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有该人民政府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需核准和备案的建设项目,由与核准、备案机关同级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预审。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不得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下放土地审批权。

(五)项目用地预审的有效性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批准之日起计算。已经预审的项目,如需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申请预审。

未经预审或者预审未通过的,不得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核准项目申请报告;不得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不得办理供地手续。预审审查的相关内容在建设用地报批时,未发生重大变化的,不再重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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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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