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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MBA学生在校学习年限问题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4/4/4 16: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于MBA学生在校学习年限问题的通知
各位MBA同学:
     根据《暨南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及《暨南大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关于MBA学生在校学习年限问题的规定如下:
  1、按照硕士生培养方式的不同,学制最多可延长至五年(含休学),逾期未毕业者可提出申请,校研究生部按实际情况办理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2、对01级以前未参加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根据个人申请,按实际情况办理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3、对于01级、02级(学历班、学位班)MBA学生,最迟答辩时间为2007年11月。
  如未能按学习期限参加答辩,不能按时毕业的同学,请在2007年12月30日前提交办理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的申请到MBA教务秘书陈老师处(85221232)。
  特此通知! 
  

暨南大学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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