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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员考试基础知识辅导:安全员的基本任职条件

发表时间:2015/9/12 10:39: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一、安全员的基本任职条件

安全管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安全员一定要觉悟高、身体好、业务精、能力强,一般情况下应具备如下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安全工作管理经验。

2、取得安全员资格证或安全工程师资格证,掌握安全技术专业知识。

3、懂得企业的生产流程、工艺技术、施工方法,了解本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危险部位和控制方法。

4、能够深入一线,依靠基层专业人员和操作工人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分析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5、能够深入施工作业现场调查研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和制度的执行情况,能够会同生产、技术部门改进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提出意见供决策参考。

6、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敢于坚持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密切联系群众。

二、安全员的检查权、奖惩权和否决权

1、有权检查所在单位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和现场的安全情况,遇有严重隐患和违章行为,有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危险,有权要求立即停止生产。

2、根据有关人员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不同表现,有按照本单位的规定执行奖惩的权利。

3、对于不符合安全的决策和有关的评比,从安全的角度有否决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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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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