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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安评师考试辅导: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4

发表时间:2013/2/19 10:19:4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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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年安全评价师考试科目,小编特编辑整理了安全评价师考试相关辅导资料,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并在此预祝您金榜题名。

 第十八条 申请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向资质管理部门提供下列资料:

(一)地震安全性评价执业资格证书申请表;

(二)工作资历和主要业绩;

(三)所在单位的审核意见;

(四)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考试合格证书。

第十九条 资质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资料后,应当委托地震安全性评审组织,对资质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的申请进行业务审查。

第二十条 资质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颁发证书,并通知申请人;需要补充有关资料的,应当要求申请人限期补交,逾期不交的,视为放弃申请;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申请人自收到批准通知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管理部门领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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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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