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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法》第一章考点一

发表时间:2018/9/6 10:20:0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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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法的特征、分类和效力

法的特征

(1)法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制定的。

(2)法是依照特定程序制定的。

(3)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4)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法的分类

(1)按照法的创立和表现形式所做的分类: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2)按照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的层级划分: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

(3)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对法的分类:实体法和程序法。

(4)按照法律的内容和效力强弱所做的分类:宪法性法律和普通法律。

(5)按照法律效力范围所做的分类:特殊法和一般法(普通法)

法律地位及效力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权威,是制定普通法的依据,普通法的内容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行政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

地方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低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但高于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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