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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代理权的行使

发表时间:2014/2/18 11:02:1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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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代理权的行使
  (1)代理人的权利、义务
  ①委托代理人享有以下权利:
  信息知悉权,即向被代理人了解有关代理事项的资料、信息的权利。
  转委托权,即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委托人的利益,将代理事务转托他人的权利,但事后须及时向委托人报告。
  报酬请求权,即依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向委托人请求支付报酬的权利。
  ②代理人应当承担以下义务:为被代理人的利益实施代理行为的义务;亲自代理义务;除非发生紧急情况或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不得转托他人;报告义务;保密义务。
  (2)代理权行使的限制
  ①代理人不得自己代理;
  ②代理人不得双方代理;
  ③代理人和第三人不得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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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ushengb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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