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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辅导:测绘管理与法规知识点3

发表时间:2012/7/10 16:48:2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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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注册测绘师考试将在9月22、23日举行,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2年注册测绘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注册测绘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小编特编辑汇总了2012年注册测绘师考试辅导资料测绘管理与法律法规,希望对您参加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1.行政区域界线的概念

行政区域界线是指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域毗邻的各有关人民政府行使行政区域管辖权的分界线。行政区域界线涉及行政区域界线周边地区的稳定与发展和行政争议,因此,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加强对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巩固行政区域界线勘定成果,维护行政区域界线附近地区稳定,2002年5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并自2002年7月1日起施行。

2.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概念与内容

1)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概念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是指利用测绘技术手段和原理,为划定行政区域界线的走向、分布以及周边地理要素而进行的测绘工作。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是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为勘定行政区域界线而实施的一种行政行为,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成果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被认定是一种法定测绘。

2)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内容

1989年11月10日,在国务院召开的勘界定点工作联席会议上,审议通过了《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定(试行)》,并由国家民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国家测绘局联合发布了该规定。根据规定,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主要内容,包括界桩的埋设与测定、边界线的标绘、边界协议书附图的绘制、边界线走向和界桩位置说明的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的编纂和制印。行政区域界线测绘采用全国统一的大地坐标系统、平面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

3.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管理

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管理,是测绘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测绘法对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管理作出了法律规定。

1)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这里所说的有关规定,既包括国务院有关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行政法规,也包括国务院有关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勘界原则,以及对具体行政区域界线画法的调查处理意见等。

为了做好我国行政区域界线的勘测工作,1989年国务院专门对民政部、国家测绘局、国家土地管理局等11个部门《关于勘定行政区域界线试点工作的请示》作出了批示。1989年11月,民政部、国家测绘局、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发了《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办法(试行)》和《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勘界测绘技术规程(试行)》。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抓紧做好勘界工作维护边界地区稳定的通知》,国家标准《省级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出台。2002年5月,国务院颁布了《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上述这些行政法规、规定和技术规程及标准等,为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提供,直接参考和依据,在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执行。

2)拟订和公布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

《测绘法》第十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自治州、县、自治县、市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由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这里涉及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的制订问题,其主要职责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是指根据国务院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附图及勘界有关成果,按照一定的编绘方式编制的反映各级行政区域界线画法的地图。勘定行政区域界线体现了我国的国家意志,民政部是国务院管理行政区域界线的部门,国家测绘局是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主管部门,因此,测绘法明确行政区域界线标准画法图的拟订工作,由民政部和国家测绘局共同负责。由民政部和国家测绘局拟订后,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要经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公布,并且只能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公布。公布的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是地图上行政区域界线画法的法定依据,编制地图涉及行政区域界线时,必须严格按照行政区域界线的标准画法图执行。

3)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管理

(1)资质管理。从事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活动,必须依法取得由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各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界桩埋设、边界点测定、边界线及相关地形要素调绘、边界协议书附图标绘、边界点位置和边界线走向说明的编写、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的编纂等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的资质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测绘资质违法案件。

(2)成果管理。从事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活动,必须保证测绘成果的质量,并依法汇交测绘成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成果的监督管理,保证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成果质量。

(3)标准管理。从事行政区域界线测绘活动,必须采用国家规定的测绘技术标准和规范,满足勘界测绘技术规程和规定的精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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