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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际内审师考试内部审计实务标准5

发表时间:2012/6/19 15:51:3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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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内审师考试审计作用复习资料,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内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

2400—报告审计结果

内部审计师应及时通报审计结果。

2410—通报标准

通报内容包括业务目标、范围及相应的业务结论、建议和行动计划。

2410.A1—在适当情况下,业务结果的最后通报中应包含内部审计师的总体意见和(或)结论。

2410.A2—应当鼓励内部审计人员在业务结果通报中对令人满意的业绩予以承认。

2410.A3—在向机构外部有关方面发布业务结果时,应当说明对结果发送以及使用的限制。

2410.C1—咨询业务进展情况和结果报告的形式与内容应根据业务性质及客户要求确定。

2420-通报的质量

通报应当准确、客观、清晰、简洁、完整、及时、富有建设性。

2421—错误与遗漏

如果在最后通报中有重大错误和遗漏,首席审计执行官应把更正后的信息传达给所有接到最初通报的用户。

2430—对未遵守《标准》的业务披露

当未遵守《标准》的行为影响具体业务活动时,结果的通报中应披露:

没有得到完全遵守的《标准》条文;未遵守的原因;未遵守《标准》对业务活动造成的影响。

2440—结果的通报

首席审计执行官应当向适当的用户通报结果。

2440.A1—首席审计执行官负责将最终结果通报给能够保证对该结果给予应有考虑的用户。

2440.A2—如果法律、法规或其他规章未做出相关规定,在向组织外发布结果前,首席审计执行官应当:

评估组织面临的潜在风险;必要时向高级管理层和/或法律顾问咨询;通过限制结果的使用,对结果发布进行控制。

2440.C1—首席审计执行官负责向客户通报咨询业务的最终结果。

2440.C2—在开展咨询业务时,可能会发现风险管理、控制及治理方面的问题。只要这些问题对组织是至关重要的,就应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

2500—监测进展

首席审计执行官应建立并开展一项制度,对通报给管理层的结果的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2500.A1—首席审计执行官应建立后续程序,以监督、保证管理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或高级管理层已接受了不采取行动所带来的风险。

2500.C1—内部审计活动应当按照与客户的约定,监督咨询结果的处理情况。

2600—管理层对风险的接受

当首席审计执行官认为高级管理层接受了组织可能无法接受的剩余风险水平时,应当与高级管理层就此进行讨论。如果仍无法决定剩余风险问题,首席审计执行官和高级管理层应将此事报告董事会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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