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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控制框架的有效性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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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性:控制系统能否适当的保证机构的任务和目标有效的完成,考虑成本效益原则
有效性: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是否达到预期的控制目标
控制目标:财务和运营信息的可靠性和完整性,运营工作成效,资产保护,遵守了法律、规定和合同
评价标准:组织标准,行业、专业、协会标准,如果管理目标和标准模糊,寻求权威解释。衡量标准应与被审单位达成一致
评价程序:确定检查范围、收集证据、单项评价、总体评价。
总体评价:1、是否发现了漏洞和薄弱环节2、发现之后是否进行了改进3、是否存在无法接受的风险
报告三种意见方式:
1、否定式:没有发现
2、保留意见,发现,但总体上不至于失控
3、否定意见,重大漏洞或严重薄弱环节,控制系统总体上作用很小甚至失效
《萨-奥法案》对报告的要求:季报、年报,CEO和CFO必须书面声明:
1、审核了报告(负责制定和维护了信息披露控制和流程)
2、重大事实真是陈述,无遗漏(设计信息披露控制和流程,确保信息能够知晓)
3、特别强调,保真的内部控制制度承担责任,并保证其有效性
4、对影响报告编制的重大缺陷和员工的欺诈行为,已向外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披露
内审作用:
1、参与信息披露控制和流程的初始设计
2、加入信息披露委员会
3、协调外部审计师工作
4、独立评估信息披露控制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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