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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精选7

发表时间:2014/8/18 14:18:0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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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4注会考试已到了最后冲刺阶段,中大网校提醒考生们关注2014注册会计师准考证打印的同时,一定要对各考点查漏补缺,中大网校为考生们整理了有关“营改增”的十大核心要点,希望对本次考试有所帮助。

2014注册会计师考试考点精选7

境内提供应税服务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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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供应税服务的界定

(二)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三)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核心要点详情:

(一)提供应税服务的界定

【归纳】基本行为界定——有偿性、营业性

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非营业活动,是指:(1)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应税服务。(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应税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消费的应税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提示】本规定打破了应税服务的“有偿”规定,但依然坚持“营业性”的要求。

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下列情形,视同提供应税服务:

(1)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2)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增值税的改革脉络与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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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

(二)2009年我国增值税的“转型”改革

核心要点详情:

1954年法国成功地推行增值税后,对欧洲和世界各国都产生了重大影响。

到2005年,世界上已有140多个国家和地区实行了增值税。

(一)我国增值税制度的建立

我国于1979年引进、试点增值税,征税范围也仅选择了机器机械和农业机具两个行业以及自行车、缝纫机、电风扇三种产品。

1984年10月结合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对原工商税进行了改革,将其划分为产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

1994年对原有的增值税进行了全面、彻底的改革,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建立了规范化的“生产型增值税”,并以增值税改革为核心建立了新的流转税制格局。

1994年建立的新的流转税法格局:

新流转税法以实行全面的“增值税”为主,在征收“增值税”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交叉征收“消费税”,对不实行增值税的劳务交易征收“营业税”的新的流转税法格局。

1994年税制改革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还包括加工劳务和修理修配劳务,对第三产业的各种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形成的货物流通环节征收增值税,服务流通环节征收营业税的流转环节“两税”并存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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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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