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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辅导资料4

发表时间:2013/10/24 13:16:3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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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已于10月19、20 日结束,预计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专业阶段于2014年9月27日 综合阶段于10月18-19日开考。为了帮助广大的考生备战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中大网校编辑特地汇总了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辅导资料,以备迎接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特点

(一)合作企业的特点

1.合作企业的一方为外国合作者,另一方为中国合作者。

2.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在签订的合同中确定。

3.合作企业的法人资格有可选择性。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

4.合作企业中的外国合作者可以先行回收投资。合作期满后,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一般归中国合作者所有。

5.合作企业的管理机构具有多样性。

(二)合作企业与合营企业特点的区别

1.合营方式不同。合营企业属于股权式的合营;而合作企业属于契约式的合营。

2.组织形式不同。合营企业必须是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而合作企业可以是不具备中国法人资格的企业。

3.投资回收方式不同。合营企业只有在依法解散时,外国合营者才能收回自己的资本;而合作企业中的外国合作者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4.经营管理机构不同。合营企业的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而合作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具有多样性。

5.利润分配方式不同。合营企业按各方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而合作企业是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比例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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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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