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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一章复习指导(1)

发表时间:2010/1/12 9:00:5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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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税法的概念


一、税收和税法的定义

1.税收的定义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其特征表现为三个方面:(1)无偿性;(2)强制性;(3)固定性。
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2.税法的定义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判断题】(2004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其本质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的行政权利向公民进行课税。( )
【答案】×
【解析】税法调整的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规范,而不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税务机关只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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