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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考点:物权法律制度练习题

发表时间:2014/12/22 14:34:2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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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1、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甲享有留置权的是( )。(2011年)

A.甲为乙修理汽车,乙拒付修理费,待乙前来提车时,甲将该汽车扣留

B.甲为了迫使丙偿还欠款,强行将丙的一辆汽车拉走

C.甲为丁有偿保管某物,保管期满,丁取走保管物却未付保管费。于是,甲谎称丁取走的保管物有误,要求丁送回调换。待丁送回该物,甲即予以扣留,要求丁支付保管费

D.甲为了确保对戊的一项未到期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扣留戊交其保管的某物不还

【答案】A

【解析】留置权的成立条件:(1)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选项BC错误);(2)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3)债务“已届清偿期”且债务人未按规定期限履行义务(选项D错误)。

2、黄河公司以其房屋作抵押,先后向甲银行借款100万元,乙银行借款300万元,丙银行借款500万元,并依次办理了抵押登记。后丙银行与甲银行商定交换各自抵押权的顺位,并办理了变更登记,但乙银行并不知情。因黄河公司无力偿还三家银行的到期债务,银行拍卖其房屋,仅得价款600万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关于三家银行对该价款的分配,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200万元

B.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100万元、丙银行500万元

C.甲银行得不到清偿、乙银行3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D.甲银行100万元、乙银行200万元、丙银行300万元

【答案】C

【解析】(1)如果不变更抵押权的顺序,乙银行作为第二顺位的抵押权人,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为300万元;(2)甲银行和丙银行交换抵押权的顺位时,未经乙银行的书面同意(乙银行并不知情),不得对乙银行产生不利影响。因此,乙银行可以得到清偿的数额仍为300万元,剩下的300万元给丙银行(丙银行通过交换,其抵押权的顺位已经优先于甲银行)。

3、甲、乙、丙三人各出资3万元,购买一辆汽车跑出租,由丙驾驶,收入各按1/3比例分配。丙开出租车不尽心,一次酒后驾车撞伤路人丁。甲、乙一气之下将车出租给戊。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路人丁只能请求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路人丁可以请求甲、乙、丙三人承担连带损害赔偿责任

C.甲、乙将车出租给戊应当征得丙的同意

D.甲、乙将车出租给戊无需征得丙的同意

【答案】BD

【解析】(1)选项AB: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2)选项CD: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4、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2008年)

A.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C.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D.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

【答案】C

【解析】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拆旧翻新)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5、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10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10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10年6月5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丙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丙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未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未设立

【答案】C

【解析】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在本题中,乙公司办理预告登记后,甲公司未经乙公司同意,以该层楼向丙银行设定抵押,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故抵押权未设立,但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多项选择题

1、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物权变动中,以登记为变动要件的有( )。(2009年新制度)

A.甲公司将一幅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

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订立合同,在甲的土地上设定地役权

C.甲公司将一架飞机的所有权转让给乙公司

D.自然人丙将其继承的房屋转让给丁,该房屋尚登记在其去世的父亲名下

【答案】AD

【解析】(1)选项A:登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生效条件;(2)选项B: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3)选项C: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仍以“交付”为要件,而不以登记为要件,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如果交付后没有办理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4)选项D: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物权变动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事后处分时仍要登记。

2、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甲的返还原物请求权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有( )。

A.乙将从甲处借来的手表卖给丙,丙以为是乙的手表而买之,甲要求丙返还

B.丁偷了甲的金项链送给女友戊,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下金项链,甲要求戊返还

C.甲借给庚笔记本电脑一台,庚谎称丢失,甲要求庚返还

D.辛向甲购牛一头,并在得到牛后将其转卖,但没有向甲付款,甲要求辛返还

【答案】BC

【解析】(1)选项A: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取得了该手表的所有权,甲丧失了所有权,甲无权要求丙返回原物;(2)选项B:赃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无论戊是有偿取得还是无偿取得,戊均未取得所有权,甲有权基于其所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戊返还原物;(3)选项C:甲基于其所有权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庚返还原物;(4)选项D:尽管辛尚未付款,但牛的所有权自交付之日起已经转移,甲已经丧失了所有权。

3、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同意以自己现有以及将有的全部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半成品进行抵押。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抵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2010年)

A.甲公司与乙银行协商一致时,抵押权设立

B.甲公司与乙银行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时,抵押权设立

C.该抵押权非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D.如第三人已向甲公司支付了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则抵押权不得对抗该第三人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BC:动产浮动抵押的设立以合同生效为条件(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选项D:在动产浮动抵押“结晶”之前,即使浮动抵押办理了登记,该抵押权也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

4、10月5日,甲向乙借款1000元,同时签订了一份质押合同,约定甲于10月8日将一头母牛作为质物交付给乙,甲如期交付。12月6日,母牛生下小牛一头。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为10月5日

B.质权的设立时间为10月8日

C.小牛应归乙所有

D.小牛应归甲所有,但可作为质权的标的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B: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质物占有的转移不是质押合同的生效要件,而是质权的生效要件;(2)选项CD:质权人收取孳息,并非取得孳息的所有权,而是将孳息作为质押标的。

5、小贝购得一只世界杯指定用球后兴奋不已,一脚踢出,恰好落入邻居老马家门前的水井中,正在井边清洗花瓶的老马受到惊吓,手中花瓶落地摔碎。老马从井中捞出足球后,小贝央求老马归还,老马则要求小贝赔偿花瓶损失。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小贝对老马享有物权请求权

B.老马对小贝享有物权请求权

C.老马对小贝享有债权请求权

D.如小贝拒绝赔偿,老马可对足球行使留置权

【答案】AC

【解析】(1)选项A: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因此,小贝有权请求无权占有人老马返还足球;(2)选项BC:因花瓶已经摔碎(不能恢复原状),老马对小贝不能行使物权请求权,但老马有权要求小贝赔偿损失(债权请求权);(3)选项D: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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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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