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战略与风险管理第十二章信息技术管理第三节信息系统设计与实施精选讲义,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了解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三节 信息系统设计与实施
一、信息系统外包和管理
(一)信息系统外包
随着计算机影响力增强,其体积缩小,成本不断下降。公司拥有了自己的计算机系统,并培训出自己内部的信息技术专家。同时,有些企业把非核心部分和技术支持活动的外包也越来越普遍,尤其是在提供信息技术服务方面,当把技术支持工作外包给相关的专业公司后,企业可以集中精力于他们的核心活动。信息技术的外包范围广泛,可以是整个信息技术部门或具体的内容,如计算机编程,维护和数据恢复是最普遍的外包业务。外包服务商提供服务的基础是以商定的服务水平、时间和成本作为依据。信息技术外包的主要优点是:
1.外包服务供应商对不断变化的技术有更好的了解。
2.能进行最准确的成本预测,因此可以进行更准确的预算控制。
3.专业外包供应商的服务能够提供更高标准和质量的服务。
4.公司减轻了管理专业人员的负担.企业可按需要要求提供服务,不用长期在企业中保留信息技术部门。
信息技术外包的主要缺点是从长远的战略考虑上来看的,这种戚本节约是短期的。当外包服务不再受公司的控制时,就失去了灵活性,企业不能根据环境的改变作出迅速的反应。另外,外包增加了成本,很难更换外包服务商或回到一个企业的内部供应。供应商在质量和服务方面也有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即外包服务商提供的服务质量能否令人满意斗虽然在很多情况下企业与外包服务商会有一个服务级别协议,但要在协议上明确每一方的义务是难以实现的。
(二)设施管理
设施管理 (Facilities management)是外包发展的一种形式,通过外方来管理和运作公司信息技术服务的一部分或全部。外部职员常通过设施管理的安排,在客户允许的前提下,外方可以在客户的办公处应用其信息技术设备进行工作。企业通过竞标程序进行外包或设施管理,井遵循信息系统发展流程去实施。外包和设施管理的风险可通过保留一小部分内部信息技术专家进行监督和与外包供应商一起工作而部分抵消。企业也可通过建立长期伙伴关系或进行合资来减小风险。另一种选择是签订一个外购合同,供应商的一员留守于客户的公司,成为客户和外包商之间一个永久的联络员。这种做法有时被称为“植入”。
二、信息技术共享服务中心
共享服务中心为企业内大部分或所有部门提供所需服务。信息技术共享服务中心独特的属性是它们在企业内提供共同的信息技术服务,包括系统设计、数据处理、信息技术安全性、报告生成等。事实上,共享服务中心不同于传统的集中活动,其服务体现于顾客或用户的指定要求。传统的集中服务主要关注控制和集中需求,其中政策和方向是由总部制定的。共享服务中心的性质是不同的,它聚焦于质量和客户服务,并集中资源以实现共同的目标。如同外包服务,可与共享服务中心通过服务级别协议建立质量和服务的要求。
共享服务中心不同于外包,是因为在外包中,供应商和客户之间是被割裂的,而共享服务中心的信息技术服务则保留在企业内部。
(责任编辑: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