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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串讲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发表时间:2015/9/23 10:56:1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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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扣缴义务人解缴税款的期限,依照前两款规定执行。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进口货物,应该自海关填发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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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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