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已知本月销项税额为480元,进项税额为385万元,则本月应交增值税95万元;因已预交100万元,多交5万元应转出,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5
(注意:多交的5万元可抵下月应交增值税。)
【例13】假设如果2007年9月18日预交本月增值税100万元,9月30日,已知本月销项税额为375万元,进项税额为385万元,则本月应交增值税为-10万元,即下月可留抵进项税额10万元;因已预交100万元,多交100万元应转出,账务处理是: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
(注意:多交的100万元可抵下月应交增值税)
综上所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期末贷方没有余额,借方可能有余额,表示下月可留抵的进项税额;“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表示应交的增值税,借方余额表示多交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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