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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重要考点8

发表时间:2014/8/12 22:14:4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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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税法》是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中重点考试科目,本文章帮助您系统复习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课程,全面了解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

特殊行为(考点,难点)

(1)视同销售行为。(重点理解掌握)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县(市)以外的其他机构用于销售(用于生产就不考虑),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对内)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对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对外投资)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对外分配)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对外赠送)

[注意]

①凡是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无论对内还是对外一律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对应的进项税也可以抵扣;

②凡是外购的货物,只有对外才视同销售,对应的进项税可以确认抵扣,对内不视同销售,进项税不得抵扣,已确认的进项税做进项税做转出处理。

(2)混合销售行为(见第六节)

(3)兼营行为(见第六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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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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