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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考点梳理2

发表时间:2014/9/23 15:09:2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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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已经结束,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开始进入备考阶段,中大网校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辅导资料,助力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

营改增的税率

(一)营改增的税率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

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11%

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6%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0

(二)征收率——3%

“营改增”的税率及征收率

适用行业

税率

法定的

基本税率

17%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和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试点新增低税率

11%

交通运输业服务。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照交通运输业服务征税

6%

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法定的

零税率

0

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研发服务和设计服务

征收率

法定的

征收率

3%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征收率为3%

一般纳税人如有符合规定的特定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

【注意】代扣代缴增值税适用税率的确定:境内的代理人和接受方为境外单位和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值税。

(三)适用税率的特殊规定

试点纳税人兼有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的,从高适用税率。

【解释】“营改增”出现了一个新概念——混业经营。混业经营指的是纳税人兼有同税种不同税率或不同征收率的业务,这一概念原本属于兼营的范畴,“营改增”后将其赋予了“混业经营”的新概念。对于混业经营的税务处理原则,是要求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的销售额,按照不同税率或征收率分别计算纳税;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从重计算纳税。

营改增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税收制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支持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设计、分步实施。

2.规范税制、合理负担。

3.全面协调、平稳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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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g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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