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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营改增”核心要点5

发表时间:2014/8/30 10:41: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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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10大核心要点之混业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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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业经营

核心要点详情:

混业经营是指纳税人兼有增值税不同税率或不同征收率的应税项目——纳税人从事增值税不同税率、征收率的经营活动。

税务处理原则: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率、征收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

【提示】混业经营是“营改增”之后出现的新提法。

【相关链接】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税务处理原则: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兼营和混业经营的比较:

经营

行为分类和特点税务处理原则

兼营纳税人兼营营业税项目分别核算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种、税率计算纳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服务的销售额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混业

经营纳税人兼有增值税不同税率、征收率应税项目要划清收入,按各收入对应的税率、征收率计算纳税;对划分不清的,一律从高从重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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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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