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报考指南 | |||||
考试介绍 | 报考条件 | 免考条件 | 报名时间 | 置业素质 |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考试方式 | 成绩查询 | 合格标准 | 成绩管理 | 证书领取 |
考试简介 | |
注册会计师(简称CP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考试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财政部成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财政部考委会),组织领导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委会设立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财政部考办),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财政部考办设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 |
考试用书 | ||||
职业素质 | ||||
考生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后,有两种从业去向:一是进入会计师事务所,有两年审计工作经验后可申报转为注册会计师;二是不进入事务所,可先加入会计师协会,成为非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入会后要参加继续教育,才能使资格永久保留。否则,证书5年后作废。 执业证书取得后可以进行注册会计师的本行行业,一般去会计事务所,可进行鉴证。非执业证书以后只可以进入企业单位从事财务经理或总管,但不能进行签证审计.简言之,执业后可以签审计报告,非执业则不行。非执业证书没有执业证书那么全面的权利。 1.职业专业素质 | ||||
处罚办法 | ||||
点击查看:违反注册会计师法处罚暂行办法 | ||||
报名时间 | ||||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的公告》,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4月30日,具体安排请关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报名人员可在一次考试中可同时报考六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 | ||||
报考条件 | ||||
(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考试: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 ||||
专业阶段考试免考条件 | ||||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 ||||
报名办法 | ||||
报名一般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 ||||
报名程序 | ||||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资格审核、交费确认三个步骤。 | ||||
注册会计师考试详情 | ||||
考试时间 | ||||
注册会计师考试每年举办1次,根据《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15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的公告》2015年度的注册会计师考试考试时间为,综合阶段:2015年8月29日 专业阶段:10月17-18日。 | ||||
考试科目 | ||||
专业阶段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经济法、税法。 专业阶段考试报名人员可以同时报考专业阶段6个科目,也可以选择报考部分科目。 综合阶段考试科目:职业能力综合测试(试卷一、试卷二)。 考试范围:由《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专业阶段考试(2015年度)》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综合阶段考试(2015年度)》予以确定。 每科目考试的具体时间,在各年度财政部考委会发布的报名简章中明确。 | ||||
考试方式 | ||||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简称机考)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案。 考试系统支持8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输入法、全拼输入法、智能ABC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王码五笔型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 | ||||
考试大纲 | ||||
点击查看注册会计师考试大纲 | ||||
查询时间 | ||||
考生答卷由中注协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经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认定后发布。考生可登录中注协网站查询成绩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 ||||
成绩管理 | ||||
应考人员答卷由财政部考办集中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财政部考委会负责认定,由地方考办通知应考人员。 | ||||
合格标准 | ||||
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60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 ||||
注册会计师考试证书领取 | ||||
领取时间 | ||||
注册会计师考试通过以后,请考生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执业资格证书。 领取方式: 个人领证: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成绩单领取(成绩单在查询成绩时可以直接打印)。 他人(单位)代领:凭代领人及持证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个别省禁止他人代领)。 携带资料:领取须持本人身份证(护照或驾照)原件、二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准考证原件。 若代领,代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要求的证件。(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要求以当地规定为准) | ||||
证书管理 | ||||
(三)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由考生到专业阶段最后科目考试报考所在省级注协申领。 (四)对取得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由考生到综合阶段考试报考所在省级注协申领。 | ||||
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信息 | ||||
注册办法 | ||||
点击查看: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办法 | ||||
注册证书 | ||||
点击查看:注册会计师考试证书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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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