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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经济法》考点预习3

发表时间:2014/2/14 10:02:5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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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破产原因

(一)破产原因概述

破产原因,也称破产界限,指认定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当事人得以提出破产申请,法院据以启动破产程序的法律事实。破产原因也是和解与重整程序开始的原因。

(二)【2012修改】《企业破产法》及司法解释对破产原因的规定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破产原因是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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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fk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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