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8注会财务成本管理:股利分配

发表时间:2017/11/17 15:59:29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财务成本管理:股利分配

一、利润分配的项目

二、利润分配的顺序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可供分配的利润=本年净利润+年初未分配利润

2、计提法定公积金

抵减年初累计亏损后的本年净利润计提法定公积金。提取公积金的基数,不一定是可供分配的利润,也不一定是本年的税后利润。

只有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时,才能按本年税后利润计算应提取数。这种“补亏”是按账面数字进行的,与所得税法的亏损后转无关,关键在于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也不能在没有累计盈余的情况下提取公积金。

3、计提任意公积金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判断】若上年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今年亏损为50万元,可供分配利润为50万元,此时应提取盈余公积金( )

答案:×

解析:盈余公积金应以当年盈利或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后的净利润提取。显然,本例不应提取盈余公积,因为本年度亏损,而剩余的50万元或可供分配利润属于以前年度的结余,以前年度已经提取了盈余公积,不能重复提取。


编辑推荐:

注册会计师考试教材及辅导用书订购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