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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经济法》复习指导:股份有限公司(8)

发表时间:2010/1/14 14:30:24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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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一)股份和股票

1.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体现股东权利义务的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应当相等。股份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公司资本的组成部分。公司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全部等额股份之和即为公司资本总额。(2)它体现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份是股东权利义务的依据,决定股东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大小。(3)它以股票为表现形式,股份的发行转让也就是股票的发行转让。
2.股票。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


(二)股份的发行
1.股份发行的概念。股份发行是股份有限公司为了募集股本而出售或分配自己的股份的行为。股份的发行可以分为设立发行和发行新股两类。设立发行是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发行股份,这是公司第一次发行股份。发行新股是公司在成立之后发行股份,是指公司在第一次发行股份以后的各次发行。
2.股份发行的原则。
3.股份发行的价格。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4.记名股票和无记名股票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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