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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法人制度

发表时间:2013/3/8 9:28:2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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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教材相关重点,小编整理了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一)法人的概念和条件

1.概念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拟制人

2.成为法人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财产独立

(3)人格、组织独立

(4)责任独立

法人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债务,无须投资人以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投资人负有“有限责任”(简单理解:不会连累到投资人)

(二)法人的种类

企业法人  营利性的社会经济组织 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非公司法人
机关法人  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公权力,并因行使职权的需要的国家机关 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法院等
事业单位法人  为了社会公益,由国家机关、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资举办的,从事科教文卫的单位 如学校、图书馆、医院
社会团体法人  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法人 如协会、学会
企业法人  营利性的社会经济组织 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非公司法人
机关法人  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公权力,并因行使职权的需要的国家机关 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法院等
事业单位法人  为了社会公益,由国家机关、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资举办的,从事科教文卫的单位 如学校、图书馆、医院
社会团体法人  自然人或法人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法人 如协会、学会

法人制度

(一)法人的概念和条件

1.概念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拟制人

2.成为法人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财产独立

(3)人格、组织独立

(4)责任独立

法人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债务,无须投资人以出资以外的财产承担——投资人负有“有限责任”(简单理解:不会连累到投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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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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