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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经济法难疑点复习指导(11)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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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

 

 ()设立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即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其法定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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