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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资产评估师考试知识点经济法第六章2

发表时间:2013/8/15 15:25:0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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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教材相关重点,小编整理了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知识点三、建设用地管理制度

(一)建设用地的权属关系

1.建设占用国有土地的权属关系

2.建设占用集体土地的权属关系

(二)建设用地的审批程序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1)建设用地征收 基本农田、征收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征收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

(2)征收上述范围以外的其他土地的,由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

(三)建设用地的补偿和安置

补偿数额    发放对象 
土地补偿费  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注意】具体由省级人民政府定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被征地单位
【注意】用于劳动力安置和生活补助 
安置补助费  1.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注意】人口数=被征收的耕地数量/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
2.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本人 
劳动力安置  1.由县以上土地管理部门组织被征地单位、用地单位和有关单位,通过扩大农副业生产和发展乡镇企业等途径加以安置。
2.被征地单位的土地被全部征收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原有的农业户口可以转为非农业户口。
【注意】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知识点四、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

(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

(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制度

概念  1.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直接出让
2. 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先征后让 
期限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方式  1.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
2.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方式;没有条件不能采取上述方式的,才可以采取双方协议的方式。——相对要求
3.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绝对要求 
合同  1.采取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
3.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4.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依法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1.定义: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注意】不同于出让的有偿

2.划拨的情形: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2)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三)城市房屋拆迁评估管理制度

1.要求: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2.价格:房屋拆迁评估价格为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不包含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费,以及被拆迁房屋室内自行装修装饰的补偿金额。

【注意】只是房价,不含其它

3.评估:拆迁估价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估价机构承担。

4.公示: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提供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

5.异议处理: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6.回避:估计专家委员会成员、估价机构、估价人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估价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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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c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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