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
(一)
2011年5月10 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大
型机器5台,每台40万元,共计20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公司向乙公司付款100万元,余款自机器交付之后每月5日前支付l0万元,l0个月付清;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货款付清之前,乙公司保留该5台机器的所有权。乙公司在收到l00万元货款后3日内交付机器。
甲公司依乡J支付l00万元货款,乙公司在约定时间内向甲公司交付机器时,因合同未约定
履行地点及履行费用负担,双方发生争议。在争议未决的情况下,乙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机器 送到甲公司,为此支付运费1万元。在乙公司保留机器所有权期间发生以下事实:
(1)甲公司发现一台机器有重大质量问题,无法使用;
(2)一台机器因被突发洪水浸泡受损,送丙修理厂修理,因未支付修理费而被丙修理厂扣留;
(3)甲公司将一台机器出租给丁公司,租期3个月,获得租金l0万元;
(4)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支付货款。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确定该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并说明理由。
2.甲公司可否因1台机器的质量问题而解除5台机器的买卖合同?并说明理由。
3.在乙公司保留所有权的情况下,机器因洪水所受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
4.如丙修理厂不知保留所有权的事实,丙修理厂能否对机器行使留置权?并说明理由。
5.在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付款的情况下,乙公司能否要求解除合同?并说明理由。
6.在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付款的情况下,乙公司享有什么权利?并说明理由。
7.甲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甲公司是否有权收取租金?并说明理由。
(二)
2010年8月8日,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
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11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戊。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6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l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公司股东甲于2012年2月决定对公司增加注册资金,在未告知公司任何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直接实施增资决议。
根据上述内容,回答下列问题:
1.丁未作答复将产生何种法律效果?并说明理由。
2.乙、丙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应当如何处理?
3.如果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属实,应当如何处理?
4.甲实施增资决议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
(三)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购买l台机器,双方约定: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机器;机器购买价 格为20万元;乙公司的报酬为8 000元。双方未约定其他事项。乙公司接受委托后,积极与丙 公司交涉协商,最终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从丙公司处购得该种机器l台,价款为19.5万元,乙 公司为此支出了4 000元费用。乙公司依约将机器交付给甲公司,但向甲公司提出,双方约定的 购买机器价格与实际购买机器价格之间的差额5 000元归乙公司所有,或者由甲公司承担处理委 托事务而支出的4 000元费用。甲公司表示拒绝,乙公司因此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起反诉,主张机器存侄瑕疵,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经查,该机器确实存在质量瑕疵。
根据《合同法》的观定,回答下列问题: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是何种合同?
2.乙公司主张取得购买机器差价款5 000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3.乙公司主张由甲公司承担处理委托事务而支出的4 000元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四)
中国公民张某在工作之余从事发明创造。2010年,张某与甲公司订立委托合同,为甲公司
研究开发新产品的外观设计。设计完成后,甲公司认为方案没有达到理想效果,拒绝支付部分费用。张某遂以自己的名义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2011年1月,张某取得该外观设计的专利权。2011年3月,乙公词发现张某的外观设计方案与该公司2年前申请的同主题方案非常相似,于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张某研究开发的外观设计,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谁?并说明理由。
2.外观设计具备哪些实质条件时,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3.张某的外观设计的专利权是否从2011年1月开始起算?并说明理由。
4.对于乙公司的申请,如果专利复审委员会做出维持该专利权的决定,乙公司对该决定不服的,可以采收什么措施?
综合题
(一)
1.应该在乙所在地履行。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哆习惯确定。依照以上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对于履行地点需要按照如下原则进行确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本题中甲是收取货物、交付货款的一方,乙是收取货款、交付货物的一方,所以应该在乙所在地履行。
2.甲不可以因此而解除合同。根据规定,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本题中仅仅有.一台机器存在质量问题,而且这不影响其他机器的质量,因此甲不可以解除整个的合同。
3.应该由甲承担损失。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十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约定的所有权保留条款对风险的移转没有影响,机器已经交付给甲了,所以应该由甲承担损失。
4.丙修理厂可以行使留置权的。根据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本题中留置的机器与修理是同一法律关系,所以丙修理厂可以留置机器。
5.乙公司可以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 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本题中甲乙约定甲公司任何一个月未按期付款,乙公司享有解除合司的权利,而甲公司连续3个月没有支付货款,这符合了约定的条件,因此乙可以解除合同。
6.乙可以要求甲支付全部的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l/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本题中没有支甘的金额是30万元,为全部分期付款金额的30%,所以乙可以要求甲支付全部的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7.租赁合同有效,甲有权收取租金。根据法律规定,附条件的法律行为,条件成就时,该
法律行为的效力发生。本题中,“货款付清”是5台机器“所有权”转移的条件,由于条件尚
未成就,5台机器的所有权虽然未转移,但是根据《物权法》的规定,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甲此时虽然不享有所有权,但还享有用益物权中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出租财产属于收益的权利,因此,甲有权出租该机器并有权收取租金。
(二)
1.丁未做答复视为同意转让。根据规定,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2.乙、丙均主张优先购买权时,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对乙出资不实的行为,应当由乙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甲、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4.甲的做法不符合规定。《公司法》规定,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三)
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是行纪合同。
2.乙公司主张取得差价款5 000元,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题目中,行纪人(乙公司)低于指定价格买入,当事人对于差价款没有约定,依照相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甲公司)。因此乙公司的主张不符合规定。
3.乙公司主张甲公司承担4 000元费用,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对于费用的承担没有约定,则由行纪人(乙公司)自己承担。因此乙公司的主张不符合规定。
4.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符合规定。根据规定,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扣损害赔偿责任,但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题目中,当事人对此没有约定,则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即机器存在瑕疵),由行纪人(乙公司)向委托人(甲公司)承担 损害赔偿责任。
(四)
1.如果委托合同约定属于甲公司,则属于甲公司;如果没有约定,专利申请权属于完成外观设计的人张某。
2.外观设计应当同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或者国内公开使用过的外观设计不相同和不相近似,并且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才可以被授予专利权。
3.不是。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计算。
4.乙公司可以自收到专利局维持专利权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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