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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师《经济法》知识点:票据行为

发表时间:2017/1/13 13:36:33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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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票据行为

(一)票据行为的法律特征

1.票据行为是一种要式行为。

2.票据行为是一种独立行为。(某一行为的无效,不影响其他行为的效力)

3.票据行为是一种无因行为。

(二)票据行为的种类

分类行为具体解释

主票据行为出票签发并交付

只有主票据行为依法成立,票据才能有效。

从票据行为背书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连续背书)

提示出示票据、主张请求权

分为承兑提示和付款提示。

承兑付款人承诺到期付款

只有远期汇票需要承兑。

付款提示票据、要求付款人付款

付款后,票据法律关系消灭。

退票提示付款或提示承兑遭到拒绝;或付款人避而不见、破产、死亡使得付款承兑不能实现

追索付款请求权无法实现时,依法向其前手(出票人、背书人等)行使追索权

保证对票据责任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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