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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资产评估师《经济法》讲义:支票

发表时间:2016/7/7 15:12:1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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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支票

(一)支票的特征

1.付款人仅限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汇票付款人可以是非金融机构)

2.支票无需承兑。

3.支票存在委托付款关系。(支票是委付证券,本票是自付证券)

4.支票必须见票即付。(汇票可以远期支付)

(二)支票的法定事项

绝对记载事项

(1)表明“支票”的字样;
(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3)确定的金额;
(4)付款人名称;
(5)出票日期;
(6)出票人签章。
【提示】收款人名称不是绝对记载事项。

任意记载事项

(1)付款地:未记载付款地的,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为付款地;
(2)出票地:支票上未记载出票地的,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授权补记

(1)金额
(2)收款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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