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部门是调整因其本身性质而要求有同类调整方法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如何划分,是由其客观实际情况决定的。这种客观实际情况就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和法律调整的方法。
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指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法律调整对象即社会关系是划分法的部门的主要标准,但不是唯一的标准。法律部门的划分还应有另一个标准,这就是法律调整方法。法律调整方法是作用于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的法律手段和方法的总和。法律调整对象解决的是某一法律部门的规范调整什么社会关系的问题,而法律调整方法就是指明这种关系是怎样被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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