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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辅导(1)

发表时间:2011/5/29 15:55:1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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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1.知识产权是人们对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

2.广义的知识产权泛指一切工业、科学或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者对其劳动成果所拥有的权利;狭义的知识产权包括工业产权和着作权(版权)两部分。

3.在我国,工业产权主要指专利权和商标权,此外还应当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规定的“商业秘密”。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是以智力成果为客体的民事权利,它不同于传统民法理论中所指的“财产所有权”。智力成果也称为“无形财产”。

【考题·单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知识产权客体的是( )。(2005年考试题)

A.电视图像技术

B.电视机外观设计

C.液晶电视机功能

D.电视机商标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点是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权以智力成果为客体。电视机功能不属于智力成果。

(一)专有性

专有性,是指法律规定智力成果的财产、人身权专属于创造者或者其他合法主体(统称“专有权人”),排除他人享有同样权利的可能性。

(二)地域性

地域性,是指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限定在特定的地域范围内。

(三)时间性

时间性,是指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是有期限的,保护期限届满时,立法不再予以特别保护。

三、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一般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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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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