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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体系是由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
(一)法律部门的概念及划分标准
1.法律部门的划分,由其客观实际情况决定。这种客观实际情况就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主要标准)和法律调整的方法。
2.法律体系是相对稳定的。对法律体系进行部门划分是永无止境的。
(二)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当代中国法律体系由三个不同层级的法律规范和七个法律部门构成。
1.三个层级的法律规范: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2.七个法律部门
| 宪法及相关法 | 根本大法 |
| 民商法 |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 商法:民法中的一个特殊部分 |
| 行政法 | 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
| 经济法 | 调整宏观经济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 |
| 社会法 | 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环境保护关系 |
| 刑法 | 规定犯罪和刑罚 |
|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 规范解决社会纠纷的诉讼活动与非诉讼活动 包括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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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