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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拍卖法律关系的客体

发表时间:2013/3/15 9:58:0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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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拍卖标的应当是委托人所有或者依法可以处分的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2.委托拍卖的文物,在拍卖前,应当经拍卖人住所地的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鉴定、许可。

3.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没收的物品,充抵税款、罚款的物品和其他物品,按照国务院规定应当委托拍卖的,由财产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拍卖人进行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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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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