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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税收法律制度2

发表时间:2013/1/9 11:34:31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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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教材相关重点,小编整理了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二、税法的概念和体系

(一)税法的概念(略)

(二)税法立法体系

三、税法构成

构成九要素:纳税主体、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记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免税、违法处理。

(一)纳税主体

即纳税人,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社会组织和个人。

(二)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称征税客体,即对什么征税。每一种税法都规定了明确而具体的征税对象,征税对象关系着各种税法的基本界限,是征税的直接依据和税法的最基本要素。根据征税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对流转额征税、对所得额征税、对财产征税、对特定行为征税。

(三)税目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它是一个税种在税法中具体规定应当纳税的项目,反映了具体的征税范围。制定税目的基本方法一般有两种:一是列举法,即按照每种商品或经营项目分别设置税目,必要时还可以在一个税目下设若干子目;二是概括法,即是把性质相近的产品或项目归类设置税目,如产品按大类或行业设置税目等。

(四)税率

税率是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问的比例,是计算税额的尺度,是税法结构中的核心部分。我国现行税率有三种: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定额税率。比例税率是不分征税对象的大小,只限定一个比例的税率。累进税率是按照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规定不同等级的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累进税率又分为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额,适用相应等级的税率,计征税款。超额累进税率是按征税对象数额超过低一等级的部分,适用高一等级税率计征税款,然后分别相加,得出应纳税款的总额。定额税率是按单位征税对象直接规定固定的税额,而不采取百分比的形式,这是税率的一种特殊形式。

(五)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是指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一般有两种:一是从价计征;二是从量计征。从价计征,是以计税金额为计税依据。从量计征,是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体积、数量为计税依据。

(六)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在商品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亦即在对商品流转额的征税中应征几道税的问题。商品流转一般要经过生产、采购、批发、零售等若干环节,具体确定在哪个环节应当缴纳税款,则确定该环节为纳税环节。

(七)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后,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纳税期限可分为两种:一是按期纳税,二是按次纳税。纳税人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应依法加收滞纳金补缴税款。纳税期限是税收固定性特点在纳税时间上的体现。

(八)减免税

减税是指从应征税额中减征部分税款;免税是对应征税款全部予以免征。减免税可分为固定减免税、定期减免税和临时减免税三种。

(九)违法处理

违法处理是指纳税人有违反税法行为时,税务机关可以依法做出处理。税务机关对违法处理的主要措施有:加收滞纳金、处以罚款、罚没并处、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提请司法机关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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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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