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与特征(记忆)
1.诉讼时效的概念: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经过法定期间,即发生权利功效减损的法律后果。——丧失胜诉权(即: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已过,人民法院确认属实应驳回)
2.特征:
(1)诉讼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法定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存在为前提。
(2)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自愿履行的,权利人仍然可以受领且受法律保护。——不丧失实体权利、不丧失起诉权
(3)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
(二)诉讼时效的种类(记忆)
我国民法规定了两种诉讼时效,包括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别诉讼时效期间。
普通诉讼时效 |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起 | 2年 | |
特别诉讼时效 | 《民法通则》规定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 1年 | |
《海商法》规定 (1)海上货物运输向承运人要求赔偿 (2)海上拖航合同 (3)共同海损分摊 | |||
《海商法》的规定 船舶发生油污损害 | 3年 | ||
《合同法》的规定 (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2)技术进出口合同发生纠纷 | 4年 | ||
最长诉讼时效 |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 | 20年 |
备注:普通时效和特殊时效与最长时效的并用:孰早原则
【例题·单选题】(2010年单选)当事人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时,要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年。
A.1 B.2 C.3 D.4
『正确答案』D
【例题·单选题】(2006年单选)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情形中,适用1年诉讼时效的是()。
A.环境污染造成他人财产损失
B.承租方迟延支付租金
C.货物在运输途中被毁损
D.借款方违反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正确答案』B
(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理解)
原因 | 发生时间 | 效果 | |
中止 | 客观因素:不可抗力、其他障碍 | 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 暂停 |
中断 | 主观因素: (1)权利人提起诉讼; (2)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3)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 诉讼时效进行中 | 重新计算(最长20年) |
延长 | 人民法院决定 | 延长 |
【例题·多选题】(2008年单选)下列各项中,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有( )。(2008年考试题)
A.权利人向义务人主张权利
B.权利人在去法院起诉途中遇台风而返回
C.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权利人无法主张权利
D.义务人承诺履行债务
E.因为情况特殊,人民法院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B未说明时间;选项C属于诉讼时效的中止,选项E属于诉讼时效的延长。
【例题·单选题】(2005年单选)张某租赁李某的房屋居住。2004年1月5日,李某提出支付租金要求,张某拒绝向李某支付已到期租金。2004年4月,李某出差遭遇车祸后,住院20天,此期间未要求张某支付租金。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李某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向张某收取租金的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
A.自2004年1月5日至2005年1月5日
B.自2004年1月5日至2005年1月25日
C.自2004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5日
D.自2004年1月5日至2006年1月25日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本题诉讼时效期间为2004年1月5日—2005年1月5日。中止诉讼时效是在诉讼时效结束前6个月内,本题由于不可抗力发生在6个月之前,而且在6个月时已经消除,因此,诉讼时效期间还是2004年1月5日—2005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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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昆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