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6年资产评估师《建筑工程评估基础》考点:建设用地

发表时间:2015/12/30 16:58:07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掌握建设用地的取得

(一)建设土地取得的基本方式

1.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两种:

(1)竞争出让方式:投标、竞拍、挂牌;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

(2)协议:最低出让金:土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拆迁)补偿费用及有关税费之和;基准地价的70%.

(二)建设用地取得的其他方式

1.租赁:

(1)租赁与出让的两点不同(支付的土地费用不同;土地可使用的期限不同);

(3)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必须实行出让,不实行租赁;

(4)租赁的方式有:招标、拍卖、协议;

协议方式出租国有土地的租金: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和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地价折算的最低租金标准,并备案、公开、接受监督。

(5)短期租赁不超过5年;最长的不超过出让最高年期。

2.转让方式:买卖、合资、合作建房、交换、作价入股等。

编辑推荐:

2015年资产评估师成绩查询时间汇总

2016年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责任编辑:昆凌)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