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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设《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5个科目。5个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组成,分别在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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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 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二)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 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三)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1年。 (四)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五)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相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 2年。 (六)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 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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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 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相应一个考试科目: 1、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或《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2、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经济法》; 3、评聘为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财务会计》。 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资产评估专业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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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当地人事考试网在线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资格审查及网上缴费手续。(具体报名安排详见当次的报考文件。)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时间为2013年9月7日、8日。 |
·《资产评估》、《经济法》、《财务会计》、《机电设备评估基础》、《建筑工程评估基础》。 · 5科试卷全部采用计算机网络方式阅卷,主、客观题均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 5个科目均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个部分组成,分别在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存储编辑功能)。考试分5个半天进行。《资产评估》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其余4科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9月下旬。原则上在省辖市以上的城市设立考点。 |
·资产评估师考试成绩查询一般在十月末开始!成绩查询方式一般为网上查询或者电话查询,考生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查询方式。参考:2012年资产评估师考试成绩查询信息汇总>> |
·2012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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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 成绩实行三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 参加全部五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
·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财政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 取得《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经注册后的资产评估师方可执业,资产评估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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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