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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题点】定金
1.定金担保以定金交付为成立要件。定金未交付,仅有定金合同不能成立定金担保。
2.定金应当通过订立定金合同设立,也可以在主合同中订立定金条款。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3.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数额,但应以不超过主合同标的的20%为限,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4.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无论是收回、抵作价款还是双倍返还,均不计算利息。
5.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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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原茶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