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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证券发行制度概述

发表时间:2013/3/1 10:41:2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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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帮助考生系统的复习2013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教材相关重点,小编整理了2013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相关知识点,希望对您的复习有所帮助!!

(一)证券发行的概念

1.分类

(1)按是否需要承销机构: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

(2)按证券的发行时间:初次发行和再次发行

(二)公开发行与非公开发行

公开发行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
(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
(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   发行人依法向特定人(不超过200人)发行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三)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

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人。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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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何以笙箫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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