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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考点8

发表时间:2014/4/23 16:51:0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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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帮助广大考生复习备考2014年资产评估师考试,小编特整理了2014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考点希望对大家的复习备考有所帮助

【考题点】保证与物的担保之间的关系

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人承担的是补充担保责任。

2.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如各自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已由合同明确约定,则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或物的担保人在合同对其确定的责任范围之外承担责任。

3.当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时,如果当事人被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保证人与物的担保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

4.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如果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则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这一规则仅适用于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提供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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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原茶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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