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2014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要点7

发表时间:2014/7/30 12:05:4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为帮助广大考生复习备考2014年资产评估师考试,小编特整理了经济法考点讲义,希望对大家的复习备考有所帮助

代理制度

(一)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是一人以他人(被代理人)的名义或以自己(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为民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或间接归属于该他人的法律制度。

概念剖析:

1.适用于民事行为(如:订合同)——代理人以作出或接受意思表示为职能

2.代理人得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

3.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注意:

1.代理不同于委托(教材370页):委托不要求意思表示(比如打扫卫生),代理牵涉三方。

补充:委托是代理关系产生的原因之一,因委托产生的代理称“委托代理”,但是代理并不一定由委托产生,可以是“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

2.代理不同于传递消息:传递消息不能独立的为意思表示

3.代理不同于代表:代表人和被代表者属于同一民事主体

【例题·多选题】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 )。

A.受公司委托,代为申请专利

B.受公司委托,代表公司在宴会上致辞

C.代保管物品行为

D.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揽保行为

E.传达室的张大爷将甲寄给乙的信送给乙的行为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选项B和C中,不是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不是代理;选项E,属于传达信息。

(二)代理的种类(选择题)

2014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必备考点(4)

2014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必备考点(4)

   (三)代理关系的终止

  1.终止的原因(选择题)

2014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经济法》必备考点(4)

2.终止的效力

(1)代理关系消灭后,代理权归于消灭,代理人不得再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活动,否则即为无权代理。(无权代理并非当然无效)

(2)代理关系消灭后,代理人在必要和可能的情况下,应向被代理人或其继承人、遗嘱执行人、清算人、新代理人等,就其代理事务及有关财产事宜作出报告和移交。

(3)委托代理人应向被代理人交回代理证书及其他证明代理权的凭证。

【例题·多选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代理的法律效果由代理人承担

B.本代理的代理权只来自于被代理人直接授予

C.复代理人实施的行为由被代理人承担法律效果

D.代理关系消灭后,代理人不能再以代理人的身份活动,否则即为无权代理

E.委托人的自动介入,是法定代理关系消灭的原因

『正确答案』CD

『答案解析』A项法律效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B项本代理可以是法定或者指定的;E项委托人的自动介入是委托代理关系消灭的原因。

编辑推荐:

2014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要点汇总

2014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必会考点汇总

2014年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汇总

2014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考点辅导

更多关注:2014年资产评估师报名时间 考试简介 考试教材 免费短信提醒


(责任编辑:ldx)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