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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考点:​税法的特点

发表时间:2017/9/1 14:23:3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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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的特点

1.从立法过程看--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属于习惯法。

【解析】税法是由国家制定的,而不是由习惯作法或司法判例而认可的。

2.从法律性质看--税法属于义务性法规,而不属于授权性法规。

【解析】税法直接规定人们从事或不从事某种行为的法规,具有强制性。

3.从内容看--税法属于综合法,而不属于单一法。

【解析】税法是由实体法、程序法、争讼法等构成的综合法律体系,其内容涉及课税的基本原则、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税收管理规则、法律责任、解决税务争议的法律规范等。

我国税法结构: 宪法 + 税收单行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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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考试时间为11月1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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