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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高频考点:契税征税范围

发表时间:2020/8/22 15:10:26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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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征税范围

契税征税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五种具体情况: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出让方不交土地增值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受让者应向国家缴纳出让金,以出让金为依据计算缴纳契税。不得因减免土地出让金而减免契税。

2.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转让方应交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3.房屋买卖(符合条件的转让方需交土地增值税)

几种特殊情况视同买卖房屋:

(1)以房产抵债或实物交换房屋:按房产现值(折价款)缴纳契税。

(2)以房产作投资或作股权转让(房地产企业以自建商品房投资交土地增值税)

以自有房产作股投入本人独资经营的企业,免纳契税。

(3)买房拆料或翻建新房。

4.房屋赠与(非公益性赠与需交土地增值税)

5.房屋交换

交换价值不相等时,由支付差价的一方缴纳契税。


【练习题】

【单项选择题】

某企业破产清算时,其房地产评估价值为4000万元,以其中价值3000万元的房地产抵偿债务,将价值1000万元的房地产进行拍卖,拍卖收入1200万元。债权人获得房地产后,与他人进行房屋交换,取得补偿差价500万元。当事人各方合计应缴纳契税( )。(适用契税税率3%)(2002年)

A.15万元

B.36万元

C.51万元

D.126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

(1200+500)×3%=51(万元)。契税是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时,对承受产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企业破产清算期间,对债权人(包括破产企业职工)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免契税;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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