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税前扣除
一、税前扣除项目的原则
企业发生的金额要真实、合法,才能税前扣除。
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合理性原则。
二、企业税前扣除的范围
(1)成本
指生产经营成本注意:出口货物不得免抵和退税税额计入成本
(2)费用
销售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广告及业务宣传费、手续费及销售佣金等费用。
管理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财务费用:特别关注其中的利息支出、借款费用等
(3)税金
发生当期扣除:
“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发生当期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在以后各期分摊扣除:
企业缴纳的进口关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烟叶税、耕地占用税扣除。
不能在税前扣除额税金:企业所得税、可抵扣的增值税
(4)损失
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5)其他支出
除上述项目之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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